2024年6月5日,承办检察官实地查看案发现场。
抢劫杀人后销声匿迹12年,被抓捕归案后仍避重就轻,还编造谎言,企图伪造案情,逃避法律制裁。
经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作出后,王某提出上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中。
司机夜晚遇害
邵某是一名酒店保安,工作三班倒,薪水微薄,为了补贴家用,他空闲时会兼职跑摩的。2012年9月19日,邵某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拉客,后前往酒店上夜班。第二天早上,妻子解某给邵某打电话,手机始终无人接听。没一会,邵某的同事告诉解某——邵某昨晚没去上班,也没请假。
解某赶紧拨打110报警,并发动邻居亲友帮忙寻找。“路边有一辆三轮摩托车,是不是你家的?快去看看!”听到村民的话后,解某连忙赶到现场,看到丈夫满身是血地躺在路边的灌木丛中,顿时瘫倒在地。
民警经现场勘验发现,邵某的颈部被刀捅刺,已经死亡10个小时以上;尸体附近有一条擦蹭状血痕、一条长10.8米的刹车痕;挂在邵某腰部的腰包被打开,地上散落着一些硬币、纸币;三轮摩托车挂挡熄火停在路边,前挡风玻璃破裂。综合判断后,民警初步认定邵某的死因系他杀。案发后,民警从邵某的指甲缝里提取出可疑斑迹,经检验为一男性DNA分型,研判认为系犯罪嫌疑人所留,却始终未查找出犯罪嫌疑人是谁。
2024年年初,随着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的建设完善,案情出现了转机。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的DNA样本与当时提取在案的DNA比对一致。同年4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案情复杂,公安机关邀请镇江市检察院依法介入,该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张自旭带领办案团队通过听取案件汇报、实地查看案发现场,围绕取证合法性、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是正当防卫还是抢劫杀人?
到案后,尽管王某如实交代了持刀捅刺邵某的事实,但对诸多关键细节仍避重就轻。
案发前,王某在老家做些小生意,后因经营不善欠债70余万元。2012年7月初,他从老家来到苏州、无锡等地找生意做。
2024年4月,王某到案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王某时,他说:“2012年9月的一天,我从无锡来到了镇江,坐邵某的三轮摩托车准备去码头。半路上,车子猛‘颠’了一下,邵某停车要求加钱,还上前拽我的手提包。”王某供述说,他与邵某争执之下发生了扭打,打斗过程中,他发现地上有把刀,就捡起来捅刺了邵某,然后逃走。
此后的多次讯问中,王某始终坚称手提包被邵某抢夺,并声称自己“情急下捡拾路边刀具是自卫”。
案发现场怎么会恰巧有一把刀?三轮摩托车的前挡风玻璃又为何破裂?为进一步查明真相,侦查人员一方面继续开展调查取证,另一方面试图寻找王某供述的破绽。
2024年5月的一天,王某在另一次被提审时供述:“那天晚上,我是想报复算计一下邵某的,也有抢劫他的想法,刀是我在地摊上买的……”
王某接着供述说:在和邵某就车费讨价还价时,邵某带着藐视的表情骂了脏话刺激了他,他就用三轮摩托车车厢里的一根刹车线做成圈套,从后面套住邵某的脖子,邵某突然急刹车挣扎,挣扎过程中邵某的头部将前挡风玻璃撞碎。二人扭打过程中,他用随身携带的刀捅伤了邵某,逃离现场时将邵某身上的一块观音玉佩、两张5元纸币拿走。
同年6月,王某被镇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该案被移送镇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张自旭审查所有证据材料后发现,王某的前后供述不一致,案件定性仍存疑。“该案究竟是防卫杀人还是抢劫杀人?这是核心问题。”张自旭说。
同年10月,因部分犯罪事实不清,镇江市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从查实翻供原因、前后供述与客观性证据的印证程度等方面详细列明补充侦查提纲。
条分缕析,精准指控犯罪
办案团队认真梳理案卷材料,向检验鉴定机构详细咨询了邵某成伤机制、伤情、死亡原因、DNA鉴定等相关情况,并对照讯问笔录认真核实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
“我们综合分析了王某的主观动机、作案时的时空条件及在案主客观证据,最终认为,他的行为系抢劫杀人而非自卫杀人的结论。”张自旭介绍,从主观动机来看,王某当时身上只有90多元,经济极度窘迫,案发后邵某脖子上常年佩戴的观音玉佩不见了,被害人有财物损失,说明王某需要钱。
客观证据也印证了张自旭的判断:从现场勘验来看,车辆是挂挡熄火状态,应该是遇到突发情况急刹车来不及熄火;两次侦查实验也表明,邵某被刹车线套勒,立即反抗挣扎更容易形成现场10.8米的刹车痕及撞破三轮摩托车前挡风玻璃的特征,符合王某抢劫杀人供述,也合理解释了为何挡风玻璃破裂但玻璃上未检出王某的DNA。
镇江市检察院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最终认定王某的后期供述更有客观性。2024年12月,镇江市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3日,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庭审现场,张自旭作为公诉人,以客观证据为核心,层层递进举证示证,清晰呈现案件事实真相,对被告人的辩解一一予以反驳。
5月7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并作出上述判决。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