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莹 张珍 徐彤
本报讯(记者管莹通讯员张珍徐彤)“高大娘家的化粪池改造好了,再没有难闻的味道飘到我家来。我们也没再发生矛盾。”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韩雪娇对一起故意伤害不起诉案件进行回访时,村民老曹感激地说。
2024年7月的一天,高大娘母女将化粪池即将溢出来的粪水倒在家旁的空地上,此处距离邻居老曹家的厨房不到20米,闻到恶臭的老曹与妻子出门跟高大娘理论。双方争执中,高大娘被推倒在地,导致四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2025年2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老曹移送淮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事过去半年了,他们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韩雪娇到村里走访调查时,高大娘伤心地说。
取保候审在家的老曹表示自己很委屈,是拉架时不小心碰到高大娘,并没想故意伤害她,对公安机关认定其涉嫌故意伤害罪十分不理解。
高大娘家一直没有对化粪池进行处理,两家因此闹过多次不愉快,但改造化粪池需要花费1万多元,高大娘家不愿意出钱,村委会调解无果。
韩雪娇还了解到,老曹家中有三个孩子,小女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每月医药费就要花掉大半收入,确实无力赔偿5万元。而高大娘也有苦衷,她受伤后无法操持家务、干农活,也没等来一句道歉。
为了从根本上解法结和心结,淮阴区检察院在村里的党群服务中心组织了一次“背靠背”调解。针对老曹一直对公安机关认定其是故意伤害不服的问题,韩雪娇向他详细阐明了“间接故意”的概念:“明知可能会导致被害人受伤,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也是一种故意。”老曹点头表示认可。
经过耐心释法说理,高大娘同意对方赔偿2万元。韩雪娇还与公安干警、村委会人员一起做通高大娘老伴儿的思想工作,同意对自家的化粪池进行改造,并于3月7日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完成改造。
随后,淮阴区检察院就能否对老曹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举行了听证会,听证员代表从法理情三方面对双方进行了教育,大家一致认可对老曹作相对不起诉处理。3月13日,检察机关向老曹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再次对他进行教育。两家人的矛盾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