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2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育正诈骗罪一案,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育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育正诈骗罪案一审被判决
2020-09-18 15:45:00 来源:响水县检察院
编辑:响水检察
2020年7月22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育正诈骗罪一案,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育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